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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时代(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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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里,我是个霸王。我说的那个时代,是我的小学时代,具体来说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纤毫必现。那时在家在村在学校我一统天下,风光无限。我的感觉是拥有了全世界,而全世界只有西九村和一个中心小学。西九村指的是马桥镇以西的九个村庄,那些熟悉而亲切的名字是:于家庄、黄土坎、梅庄子、齐庄子、小定府、三道港、大小苏庄和土豆庄。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人口来说,于家庄都是九个村庄中最小的一个。然而于家庄的人却是九个村庄中最不是玩意儿的,他们的威名首屈一指,常令知情人谈虎色变。于家庄是一个霸王庄,霸王庄的霸王就是我。我姓于名占冬,我的六哥叫占秋。你猜的没错,我妈妈有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因此,她在生气的时候,常常慨叹:“要是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呀!”我知道她这个愿望今生是不会实现了,便在一旁安慰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儿子才给您养老呢。”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感到很满足,我也打心眼里高兴。但我知道,我只会说好听的,到时候该气他们还是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我的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本村上的,名义上是上学,其实跟玩儿差不了多少。我们四个年级也就三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老师管着。这个老师很好玩,他大约四十多岁,可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因为他的头发是花白的,脸庞的皱纹是深深的仿佛田里的垄沟一样弯弯曲曲,坑坑巴巴。他讲课一点也不严肃,但是足够认真。这也不能怪他,三十几个学生里,起码有一半淘气的男孩子。即使他想严肃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男孩子早就缠上了他,让他和我们一起玩。很多时候他禁不住我们的百般折磨,只好就范,与我们一起打闹,女孩子是没有一个跟我们玩的。她们视我们洪水猛兽,连一句没用的话也不敢多说。虽然他们看我们打斗时的眼神是艳羡的,担当我们注意她们的时候,便马上换成不屑一顾的白眼球。那四年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单纯、天真、纯粹充满朴素原始的味道。在我还没有正式到黄土坎中心小学上学时,我的大名却早已人尽皆知。很简单的一件事,升五年级考试时我作弊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作弊。结果我的名字被贴在了考场门口,以警效尤。我记不太清了,反正那张黄纸上的毛笔字很破,说明我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什么的。其实作弊是我的惯用伎俩,我把别人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不作弊怎么能行。因为那个假正经的监场老师,令我的作弊计划不能正常实施。她是个女的,对我恐怕是久仰大名,要不为什么像一个私人保镖一样忠实的守候在我身旁,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只管盯着我。那个讨厌的家伙弄的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看来是不想留给我活路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溜走,我却没有任何办法,面对着空白的答卷我平生第一次着急。狗急跳墙,最后我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算是孤注一掷。当时我就在她的专注下拿过后桌的卷子抄了起来。我没有时间看她,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见过这阵势,要不她的声音怎么会时如此颤抖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呼啸的火车轮碾碎似的那样渺小,那样不真实。我好像听到了她模糊的从心底发出的声音:“于占冬,赶紧把卷子交出来,没你的事儿!”“我不交,我交了才有事呢!”我说,并没有停止手中的活儿,不管答案对错与否,一概抄上了。“你给还是不给?”她把手伸向了我。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是她那双笨拙而粗糙的手。我拿过卷子,向里靠了一点,对她置之不理,还是抄我的题。虽然我学习不用功,但我知道得到鸭蛋是什么滋味。那不仅代表在学习上是一个笨蛋,还足以说明在生活中是一个白痴。“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给还是不给?”她不自然的收回那只手,发出了最后通牒。“你干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好好监你的场吧!我就是不给!”说完我做了一个恕不奉陪的动作继续埋头抄我的卷子。听着她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知道她快要气死了。她走到讲台上,也许是缓过劲来了对我说:“于占冬,今天你别想出去。”我简直要笑出声来,心想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她怎么会玩呢?真是不成熟,要不就是一个很会耍赖的泼妇。当我把卷子抄完后站起来交给后面的哥们并且嘱托他将卷子替我交了时,她竟然挡在了门口。我挠挠脑袋,无可奈何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我一想就这么走了很不好玩,于是来到门口对她说:“再见,老师。”我想她一定哭笑不得,而且对我恨之入骨。黄土坎中心小学距离于家桥有六七里地,全是清一色的羊肠小道。那时我有一辆三枪牌的自行车,它可是我的老朋友,从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自行车于是骑车代替了步行。有一阵子我曾疯狂的迷恋自行车,无论干什么都要骑着自行车,哪怕是几米远的距离我也要骑着自行车。现在我不那样疯狂了,但对三枪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深。以前,我对黄土坎小学的了解只能算是道听途说。那个讲给我听的人就是我六哥--于占秋,通常他说学校的事情时,都是因为他受到了批评,要不就是和别人打架了,反正没有时受到表扬的。因此,在他的话语里时时流露着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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