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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城长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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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远,他们大概喝过“中华鳖精”练过长跑,是马拉松的能手。可是我不次于他们,我的爆发力特好,那速度绝对能让一千年后的刘易斯叹为观止的,更绝的是我跑的那条路摊位特别多,我要丝毫不伤的摊位东西的跳跃,据后来考证,世界跨栏运动就是从我身上发源的。我这一生所创造的那些优秀诗篇按下不说,就这个跨栏运动的发明也是伟大创举啊,要不然怎么后面怎能出一个世界冠军——刘翔呢?可惜虽然我创造了这个项目,但是当时没人找我做广告,不然我早就成千万富翁了,也不至于被人耻笑为穷光蛋了。看来这个生的年代真的很重要,要不然李龟年怎么也能当个天王天后的,弄个世家百万也不至于到处被人称为“下九流人物”可惜啊,可惜。闲话休提,书归正传。在长跑上我不如李杜二人,所以很快他们就和我并行了,同时由于我的带跑,很快把酒楼伙计给甩了。我们三个跑到渭水的边缘,累得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少作休息之后,我们都恢复了力气,李杜二人指责我,并有动手得意思,李太白腰上挂着一把剑,后来我才知道那把剑是木头的装饰品。但是二人咄咄逼人的时候一看我的块头,又衡量了一下自己的斤称,也就做罢了。最后我想在长安我谁也不认识,就这两个人认识,想想想自己,决定晚上买几笼包子请客,他们脸色才缓下来。杜老二整理整理穷酸的长衫说,让兄台破费了,但是这一次你不能在开溜了。我连忙点头。下午他们让我见了几个他们的朋友,有什么王进、李适之、崔定之、苏晋、张旭、焦遂等等。这些人都把自己称作诗人,张旭除外,他自称张颠。我大笑,心里想,京城的人就是不一样,在我们村里我们喊王老六为王疯,他非常生气,追着我围着猪圈跑了三百六十圈。他们都唱和吹捧,我感觉不服,我觉得我的诗歌才是最好的,通俗易懂,不想他们用典故,用平仄的,什么对仗粘合,我的诗让三岁的小孩子都明白。张旭不和他们谈诗,却给他们表演书法,说道书法,我好不谦虚的说我是我们村里书法最好的,每家的红白喜事都是我给他们写东西,嗯,一直忘了告诉大家,我们村就我一个人认字。我看了张旭的字,感觉写的太潦草了,不横平竖直,张牙舞着的,像一团乱草,大家都叫好的时候,我没说话。后来我才打听到张旭原来是一个道士,经常画符捉鬼,后来他自我创新的把画符的技术引用到书法上,自称书法有道学审美观点,并且融儒道于一家,自封为“草圣”这一群人都自命为风流才子,我感觉除我以外大概都是“风流菜子”我不喜欢他们那些诗,尤其李太白的那些歌颂杨玉环的诗歌,那纯粹的是粉饰太平,阿谀奉承,我一直以为杨玉环是一个荡妇,只不过被老眼昏花的李隆基给看上了,历史才成就了她。我以为无论他们的爱情多么刻骨绵绵也不过是历史的乱伦,人类的污点。可是当我看到了杨玉环,我才知道自己错了。当然这是后话。就这样,我因为和李太白杜少陵他们混熟了,他们把我的爹给我的十两卖牛钱给花完了,我回不到了家,也就流落在长安,成为一个流浪诗人。这一批人里面要说风流潇洒,除我不和他们比外,要数李太白,李青莲同志。李太白长得风流倜傥,长眉入鬓,不过我总感觉他有点西域人的特征。他自称陇西人士,说是李广的后人,据我考察,李广三个儿子,在李陵事件后就从史书上消失了,那么我推测他是李陵的后人,出生在西域,然后才来中原的。我因为要和他们搞好关系,于是曾在醉酒之后夸奖李白说:“子,谪仙人也!”这句话据说被好多人引用过,李太白也因此得了一个绰号“诗仙”这也是我的一大创造。其次要数宗之了。杜老二长得最为寒碜,不说相貌,就说那身上穿的寒酸的儒冠衣衫,浑身都冒着酸气,难怪李太白作诗嬉笑他说:“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斗笠日卓午。借问因何太瘦生?只为从来作诗苦。”我们这一群人,到处骗吃骗喝,每天在长安大小雁塔游玩,每天都喝酒,当然我也去当年父亲去的那条街,其实那就是——章台路。可是那些漂亮的小妞不敢碰我的粗布长衫,因为布是纯棉的,当时纯棉还不像后来那样时尚。我们这一群人在章台路边缘一个露天大排档的喝酒,一边喝一边指点漂亮的姑娘。杜少陵的酒量最差,几杯酒就找周公去了。我们被他称之为饮中八仙,他好像有一首诗是写我们的: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中眠。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

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阔论惊四筵。在杜少陵写这首诗的时候,其实我们的环境是有好变坏了。在这首诗之前,他们几个沾了我的光,我在长安遇到同学王维,王维因为家境比较好,托关系递给一些名人自己的文章诗歌被内定头名,同时也在朝中做了官员,由于他的推荐,我们几个也有了机会进入朝堂,李太白成为翰林,杜少陵成为京兆府兵曹参军我最没出息,不爱做官,王维给我弄了一个“青楼管理员”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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