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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第21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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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了还能接任呢。

普通的关系,王大柱肯定不乐意帮着教开拖拉机的,只有关系到位才好说。

刘春花也明白那些上门说亲人的心思,对于那些来说亲的,刘春花也是一口回绝了。

找的说法就是闺女年纪还小,暂时不考虑,过几年再说。

林薇觉得,刘春花的想法是对的。

孩子还小,不急着结婚,等大一点会好一些。

反正要是她闺女,她是舍不得嫁人的。

要不是时代的限制,林薇觉得,要是也能给孩子读书认字,更是再好不过的。

不过刘春花家的闺女大闺女都十五了,再去读书有点迟。

年纪小一点的闺女,倒是可以送去学校学习学习。

林薇便建议刘春花送闺女念几年书,这样有点文化,能认得字,回头找的婆家条件也会稍微的好一些。

要是在之前刘春花家的条件还不足以送几个孩子上学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王大柱当上了公社的技术员以后,每个月能够往家里拿二十块钱的工资,多供两个孩子上学倒是没什么问题的。

于是刘春花听了林薇的建议,送回去读书去了。

不求考大学,有点文化,不当文盲就行。

就像林薇这样,自己自学都能当上大队会计,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完全不一样,林薇就是有文化,还自己学会了开拖拉机。

她闺女读书以后,不说像林薇这样,能学个林薇几分厉害都是好的。

这段时间,忙完了这些事,便到了十月份。

日子倒是过的挺快的。

到了十月,天气变冷了许多。

生产队的农活儿也少了点,连带着林薇的工作量都减少了许多。

林薇大部分时间是闲着的,见闲着没事,她从系统商城里买了点毛线出来。

买的毛线比较附和这个年代,灰色的,还有深蓝色的。

她打算给苏庆华织两身毛衣送过去。

天气冷了,穿上毛衣的话会暖和一点。

供销社倒是有得卖,可是买来的毛衣肯定不如自己织的好,这到底是她的一份心意。

要是苏庆华知道是她亲手织的毛衣的话,肯定也会非常高兴的。

虽然不会做衣服,不过林薇织毛衣确实一把好手,主要是兴趣爱好。

她以前上大学,没事的时候跟着室友在寝室织毛衣。

第497章 给苏庆华织毛衣2

织着织着,慢慢的也就把技术给练出来了。

现在她不仅织的好,还快。

现在白天有时间织,晚上再抽点功夫,正好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一件毛衣,也就四五天的功夫就可以织好了。

两件衣服,大概也就十天左右。

等着毛毛衣织好了,寄到京都去,路上估计也得花个十天左右的时间。

这样一来,等到江卫国收到毛衣,也得等到十月底十一月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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