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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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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大的拳头狠狠砸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喜欢?就不能学学外面那些普信男?人贵在自信。”

他沙包大的拳头可是一点没有小情小意的温柔,不说是一拳超人,一拳打爆地球,但也给了洛云郅两个坚强的肾脏一点小小的人类震撼。

洛云郅的阴郁一扫而空,他大手握着林羡鱼的拳头,指腹在对方的手背上摩挲,神情带着三分笑意。

“听你的意思是会喜欢我吗?无论我怎么糟糕?”

林羡鱼给了他左手的黄金巴掌,在洛云郅的闷哼里,林羡鱼说:“你长得好看、还有钱,我当然会喜欢你。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的喜欢,总是以相互伤害为前提的。就好像我一定会在这段感情里受伤害一样。”

直接、滚烫的灵魂,是会闪闪发光的。

洛云郅定定看着他,脑袋像是被狠狠锤了一拳。

如果他不会喜欢上任何人,可能这辈子也就过去了。

如果他喜欢上一个人,为什么是以相互伤害为前提,进行回避的呢?

林羡鱼:“我不是笨蛋,我有能力为自己的感情复杂。如果我要谈一场恋爱,那我当然是为了开心和快乐。”

震耳发聩。

半晌,洛云郅干巴的说:“不,你是小笨蛋。”

林羡鱼:……

皮紧了是吧,脆皮烤鸭洛云郅。

林羡鱼眉头一跳:“你说什么?”

洛云郅浑身尖刺软下来,拥抱着林羡鱼:“嗯,小笨蛋。”

林羡鱼冷笑:“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幽默?”

洛云郅:……

下一秒,林羡鱼沙包大的拳头欧拉欧拉欧拉欧拉。

洛云郅快乐和痛并存着。

他悟了。

林羡鱼是永远是自由的林羡鱼。

他从来都不是自己那个柔弱可怜的母亲。

爱令自己的父亲变成怪物。

爱也可以令怪物被束缚,甘愿变成人类。

洛云郅哑然失笑。

林羡鱼垮起个小猫脸。

“洛云郅,你很得意啊。”洛云郅不轻不重挨了一拳。

他直勾勾看着林羡鱼,笑得宠溺又痴迷:“鱼鱼,我喜欢你。”

“滋”,林羡鱼像只炸毛的猫,浑身毛都立起来,又迅速软了下去,偃旗息鼓,红意在他雪白的脖颈和耳廓后面蔓延,衬托着他脖子斜方上那颗小痣,越发蛊惑。

洛云郅很想咬咬那颗小痣,很想继续犯错误。

洛云郅叹气:“怎么办,真的好喜欢你。”

林羡鱼毛立起来、又软下去。

耳根却一直发红。

他无措面对着洛云郅,打开了手机,调出洛云郅的优缺点分析。

想要借此挽回自己的颓势,结果看到第一句,林羡鱼就绷不住了。

【缺点1:因为太喜欢了,很想把林羡鱼关起来,强-制-爱。】

林羡鱼脸颊红透了,眼瞳里透着薄薄一层水雾,唇瓣颤抖着。

“你、你好变态!”

洛云郅狠狠点头:“我也觉得,就像现在,我还想吻你。”

林羡鱼后退,被洛云郅扣住腰,狠狠吻了上去。

他手掌有力且宽大,扣着林羡鱼腰肢的时候,让林羡鱼产生了被手铐扣住的错觉。

洛云郅看起来斯文,一碰到林羡鱼就变成了野兽。

前一秒还是个灰心丧气的野兽,现在在林羡鱼的“尊尊教诲”下,变成了普信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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