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3)
凌秋桑点点头,“其实保险一点的话,我们还是应该去选择别的合租对象,但是我嫌麻烦,就他们了,反正这是最后一锤子买卖。”
商量好了要去城里的事情,他们又去找村长林安了。
“都快要考试了,你们还要去城里?”林安不赞同。“在家不能好好复习了吗?”
施懿解释,“桑桑还缺了一本资料书,县城里没有,必须去城里寻摸,前几天我给桑桑做了摸底考试,如果再学习了那本资料书上的知识,桑桑今年可能考得上本科。”
林安瞪大了双眼,“本科,你没给我开玩笑吧?”
去年凌秋桑距离专科的录取线还差了几分,他想着今年再努努力,专科院校应该是稳当的,以后出来也能分配工作,至少要比中专生,高中生的工作要好得多。
本科,他是想都不敢想啊。
施懿表情严肃且认真,“桑桑读书很有天赋,从前他只在村里读了小学,咱们村里的小学的教育质量如何,村长您也应该清楚,后面这些年,陆陆续续地跟我学习了一些,突击一下,他的进步很快。”
“那就去。”林安直接拍板儿决定,他知道施懿去年考了帝都大学,学问比村里老师都要好很多,所以对他的话,林安还是很相信的。
林安说,“我给你们开条子,这次准备待几天?还是说像上次那样,多开几天。”
“多开几天吧。”施懿说,“我们不确定那本书什么时候能找到,估计到时候还得去找之前那个出版社帮帮忙。”
林安虽然也是高中生,但却已经毕业了很多年了,对什么资料书这些的了解都不多了。
开了条子,林安又说起出版社的事情,“不知道你们的书在城里卖得怎么样了。”
语气有些感慨。
这题凌秋桑会。
凌秋桑笑嘻嘻的,“刘浩上次来的时候,说我们的书卖得还不错,甚至有一帮追随者了,还有作家通过报社投稿,在报纸上给我们写信做点评这一类的。”
他们这交通不方便,平时也没个爱看报纸的习惯,就算看报也是看国家报,不是看省报,所以对这件事情,还真不了解。
林安又感慨一声,拍了拍凌秋桑的肩膀,“桑娃子出息了啊。”
凌秋桑腼腆一笑,“还是多亏了大家。”
林安也跟着笑笑,“要说起来,你的名字还是我取的。”
那时候多吉大爷还是多吉大伯,多吉大伯的老婆捡了个孩子回来,也就是襁褓之中的凌秋桑。
多吉是藏民,但多吉的老婆却是汉名,姓凌。
那时候村民们就商量着这孩子,每家每户都养一段时间,村子里养了羊,不缺奶,只要不害病,再怎么都能把孩子养大。
养到一岁,孩子的生子骨都很健康,他们这才想着起个名字。
之前都是狗娃子狗娃子这么叫,贱名好养活,
一岁的孩子,五官基本上都张开了,孩子没有藏民的长相特征,很明显就是汉民,又是多吉的老婆捡到的,于是就想着让孩子跟着多吉老婆姓。
在这里,还真没多少人在乎自己的姓氏是跟着父亲还是跟着母亲的。
多吉和他老婆都没文化,取不好名字,于是就找到了当时村里唯一的高中生,也就是林安,让那个林安帮忙取了个名字。
孩子被捡回来的时候是秋天,格桑花开得特别灿烂,于是就取了秋桑二字。
凌秋桑有些震惊,他一直以为大家都喊他桑娃子,是因为他们的到来,系统主动修改了姓名的bug,所以在大家眼里,原主就叫凌秋桑。
但是,没想到,原主真的就叫凌秋桑。
名字的来源,原主也并不知道,村里也没人跟他说他姓凌是跟着多吉老婆姓的,因为村子里好多户汉民都是凌姓。
这是为什么?原主为什么会跟他同名同姓?
凌秋桑的太阳穴突然一阵抽痛,一些细碎的画面闪过脑海,却没有留住分毫,忍不住闭了闭眼,身姿摇摇欲坠。
施懿赶紧扶住他,眼神有些紧张。
凌秋桑很快就缓过来了,“我没事,就是起猛了,可能有点儿低血糖。”
他还是理智的,村长还在这里呢,有些话,他们得回家悄悄说。
林安也担心,“是不是最近学习太辛苦了?上次你带回来的麦乳精还有一罐,你拿回去喝,给自己补补身子。”
凌秋桑还有些恍惚,也就没有拒绝村长的好意。
带着麦乳精离开村长家里,凌秋桑还有些恍惚。
施懿这边也若有所思,到了家,他才开口,“桑桑,事情可能没有我们想象中的这么简单。”
他们从前没有在意过这个问题,去第一个世界的时候,系统就跟他们说,修改了姓名的bug,让他们还是可以在小世界用自己的名字,不用顶着别人的名字去生活。
系统还冠冕堂皇地说,避免他们不习惯,也是为了方便他们。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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