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东快婿(1 / 3)
在贺兆年家吃完午饭,两个作家留了下来,将按李远方和周幸元的要求对梅山酒的历史进行研究。李远方给了贺兆年五千块钱作为招待两个作家用的招待费,贺兆年不想要,说这两个作家是为他的祖宗立传,一般的人想找这种机会都找不到呢,应该由他自己来负责所有的费用。李远方说贺兆年现在经济上不是很宽裕,还是由自己来出这笔钱,反正以后要让贺兆年帮忙的地方还有许多,贺兆年就收下了。商标转让和酒厂改组的合同,因为要一些政府部门参与,在春节放假期间是办不了的,等到过完年后,由周幸元和贺兆年具体来办就行了,李远方只要到时候在合同上签字就可以。为了取得贺兆年的好感,李远方把协商决定的八十五万元钱的支票当时就交给了贺兆年。当然,这笔钱的支取日期是正月初八以后,如果到时候贺兆年变了卦合同没有签成的话,他是拿不到钱的。但不管怎么说,贺兆年对李远方的这一系列行为特别感动。贺兆年送给李远方的那两坛女儿红和以前李远方所见过的那些不同,以前的,包括周幸元送给他的那些,都是摆在店里卖给别人的普通酒,虽然酒坛子的花纹都差不多,但从理论上讲,都不是真正的女儿红。而贺兆年送出的两坛,是贺兆年的老父亲当年为了自己的长女出生而特意酿造的,酒坛的封口上盖有生辰八字、酿造的年月日、酿酒师的名字等等的朱红印戳,虽然历经六十多年,还是非常醒目。而酒坛的制式,不是平常的五十斤或者十斤装的,而是十八斤装的形状很特别的坛子,坛子外面的花纹,也更漂亮些。看到这样真正的精品,李远方心中就有了计较。到王梦遥外婆家的时候,王梦遥的舅舅李蒙已经等待多时了。而且李蒙还联系了几个同样在外地做外贸生意的同乡,大家都在等着李远方的到来。因为明知“女儿红”在李蓉家的重要意义,李远方就忍痛把其中一坛女儿红拿了出来送给李蒙。在座的人见到这样的稀罕东西,都围到一起研究了起来。睹物思人,王梦遥的外婆不由感叹说要是老头子还在世就好了。因此上,王梦遥的外婆舅妈之类的人对李远方更是喜欢得不得了。把周幸元向大家介绍以后,李远方就让周幸元和李蒙他们具体去谈合作销售的事情,而他自己,则把王兴安拉到了一边,把自己关于这个“梅山实业”的想法说了出来,征求王兴安的意见。对李远方的想法,王兴安是赞同的,觉得这个思路不错。通过两个作家的文章和李远方那些记者朋友的宣传,再好好地炒作一下,确实能够把“梅山”这个商标变成一个名牌。拥有一个著名的品牌,当然要比仅仅拥有几个企业有价值得多。但他不同意李远方在古城注册一个全国性的公司的设想,首先是注册一个全国性的公司注册资金非常惊人,以李远方目前的经济实力,除非找人合作,否则拿不出这么大数量的一笔现金,而李远方成立这个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完全控制“梅山”这个品牌,和别人合作不大合适。另外“梅山”这个品牌的基础是“梅山”酒,如果在别的地方注册总公司,就会使这个品牌失去了依托的土壤,品牌的历史文化含量降低了许多,所以最好还是在本地注册公司。从目前来讲,李远方注册的这个“梅山实业有限公司”只不过是个空架子,除了炒作一下“梅山”这个商标外,没有别的任何事情需要去做,说是控股三个企业,但那三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的,只要给一个指导思想就可以,别的不需要总公司去干预。对于这样的一个空架子公司,李远方本人在不在当地都是无所谓的,反正现在是信息社会,李远方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方便地遥控一切。所以王兴安的建议是让李远方在当地注册一个市级公司算了,办公地点就选在梅山镇,注册资金用不了多少,而且更有利于品牌战略的展开。李远方觉得王兴安讲的很有道理,就把周幸元叫了过来一起商量这件事情,李蒙等人也参加了这个讨论。最后李远方决定就在本市注册“梅山实业有限公司”而这样一个在外地有分公司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办公楼是不行的,所以打算在梅山酒厂旁边买一块地皮盖栋办公楼,总公司的办公室地点就定在梅山镇。梅山镇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风景非常优美,而梅山酒厂是靠山而建的,所以把办公楼盖在这样的地方,还多了几分清幽的味道,都可以作为渡假的别墅来用。李蒙是本市人,在市里有些熟人,又是王梦遥的舅舅,给李远方帮忙是当仁不让的,注册公司、找地皮和盖办公楼这些具体事情,有他的协助就方便多了。只不过,真的在这里办了一个公司,没有人在办公室里坐镇是不行的,这样的人选,李远方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只有先等别的事情都完成了再说。不管怎么的,等到公司的办公楼落成,怎么都要三四个月以后吧。本来李远方这次来的目的是让周幸元和李蒙谈谈合作销售土特产品的事情,因为要成立“梅山实业”他们讨论的重心就转到了为筹备公司的有关事情上来。以前的梦远影像、咸亨酒店甚至土特产品公司的计划,几乎都是李远方一个人在那里策划,因为经验不足,所以有的方面考虑得很不周到,可以说,像以前那样玩玩小的还行,如果等到玩大了以后,他想到的那些点子就不够用了。这一次,经过这些在生意场上打了十多年滚的人的共同探讨,让李远方受益菲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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